5月21日8時,駕駛人付某駕駛晉AQP***號小型轎車沿桃北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保晉文化園路段時,與石某相撞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石某受傷。由于醫療費用較高,石某無力支付。辦案民警當即為其家屬講解了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關事項,并按程序為石某申請了救助基金。
經審核,陽泉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處為傷者墊付了醫療費49900元,緩解了傷者家屬的經濟壓力。
5月21日8時56分,史某某駕駛晉C牌照小型轎車行至國道239(正陽線)922km路段時,與行人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受傷。
由于王某某傷情重且醫療費用高,其家屬無力支付。交警三大隊民警按程序為其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王某某得到了及時救治。(楊永斌)